新加坡《建筑业付款保障法令(SOPA)》

本公司《SOPA》法案审裁经验

自2005年成立以来,《付款保障法》已成为新加坡建筑业争议解决的重要一员。迄今为止,新加坡调解中心(指定的授权提名机构)已受理了900多起案件,只有少数案件被移交审查或在执行时遭到拒绝。整个审裁过程的28天时限是拥有法定审裁制度的司法管辖区中最短之一,这也是目前在新加坡解决建筑付款纠纷的首选途径,快速且价格相对实惠。

多年来,我们协助客户准备以下案件的索赔材料:

  • 根据SIA合同形式,就住宅地产建设项目的期中付款提出索赔;
  • 根据SIA合同形式,就混合型零售和办公建筑项目的期中和最终决算提出索赔;
  • 就定制的分包合同提出付款索赔,其中有关于变更工程的有条件付款条款; 以及
  • 就定制分包合同和采购订单条款,提出其他付款要求。

本公司在多次的《SOP》法案审裁中, 为索赔人和答辩人担任专家证人。

修订后的《SOPA》执行情况

新加坡国会于2018年10月对《SOPA》进行了修订,修正案于2019年12月15日开始执行,所修正的条款将适用于该日期后所有的付款要求。

主要修订包括:

  • 明确规定处理合同终止以及合同终止后暂停付款的合同条款效力;
  • 将所有海外生产但在新加坡建筑工程使用的预制构件纳入新修订的《SOPA》范围内;
  • 除非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文件或协议中有所明示,否则损害赔偿、损失及费用索赔都将被排除在新修订的《SOPA》外;
  • “明显错误”的定义是“在索赔文件中出现的突出、明显且可轻易看出的错误”;
  • 新修订的《SOPA》现在提供最高司法法院法令所规定的最低利率。 但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条款规定了更高的利率,则将使用该利率;
  • 新修订的《SOPA》将提出索赔的时效期限修改为自(合同生效于15/12/2019后)这三个日期中最晚的日期起30个月,1)施工日期、或2)工作验收日期或3)送达付款要求时,最新临时入伙证签发日期;
  • 新修订的《SOPA》第37条规定,只要电子邮件能够被收件人检索到,那么通过电子邮件提供服务就是一种有效的服务方式;
  • 新修订的《SOPA》现在允许索赔人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固定期限之前送达付款要求。付款要求将被当作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的最后一天被送达;
  • 新修订的《SOPA》明确允许将未支付的付款要求纳入后续的付款要求中,除非相关的要求已经根据案情进行了审裁;
  • 作出付款答复的默认期限(如果相关建筑合同中没有规定)现在已经从7天延长到14天;
  • 新修订的《SOPA》现在授权审裁员接受不符合《建筑业付款保障条例》的审裁申请,条件是不遵守这些条例不会对答辩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;
  • 新修订的《SOPA》现在授权审裁员可在以下情况下,考虑在付款或审裁答复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反对意见:a)出现了新的情况或b)答辩人不可能合理地知道这种情况;
  • 在审裁金额比索赔金额至少低10万新元的情况下,索赔人可以申请裁决审查。若正式申请审查,答辩人只需在裁决审查做出结论后,向索赔人支付裁决金额;
  • 新修订的《SOPA》现在允许在任何裁决审查结果出来之前,将裁决金额存入由授权提名机构(ANB)设立的信托账户。

新加坡建设局和新加坡调解中心可为您提供关于《SOPA》审裁和审裁过程的进一步信息。请浏览www.bca.org.sg和www.mediation.com.sg,了解最新更新和修订。

联系方式:
新加坡调解中心
(授权提名机构)
1 Supreme Court Lane, Level 4, Singapore 178879
电话: +65 6332 4366
传真: +65 6333 50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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